臺銀人壽
公告區
委外作業公告
消債協商專區
三大匯率查詢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1.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8月10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069411號函辦理。

  2. 本次修正內容主要為維持原費率不變下,修正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之商品內容,將「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由原六級二十八項改為十一級七十五項;至含有「殘廢豁免保費」之長年期壽險商品一併調整,茲將各險種修正內容略述如下:
  • 新萬長終身壽險、新幸福還本終身保險、新得意年年還本保險、全家福養老保險及萬年紅還本終身保險等五險之「二、三級殘廢豁免保費」逕適用修正後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2-6級殘廢項目。
  • 附加於全家福養老保險、萬年紅還本終身保險之「二、三級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附加條款」更名為「二至六級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附加條款」逕適用修正後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2-6級殘廢項目。
  • 新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除保留原訂全殘廢及罹患癌症後可豁免保險費外,對於同享豁免保險費之二、三級殘廢項目逕適用修正後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2-6級殘廢項目。
  • 意外傷害醫療給付附約、意外傷害死亡給付附約、家庭傷害保障附約、新傷害死亡及殘廢給付附約、意外傷害住院醫療日額給付附約、新傷害醫療給付附約、新人身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等八險逕適用修正後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全表。

    附表:95.10.1起適用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pdf)。

交通部「交通服務e網通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BankTaiwan Life Insurance Co., Ltd. Copyright R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專線 0800-011-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