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申請,本公司即主動發放,方式有二:
在本公司有指定匯款帳戶者,於生存金到期日當日匯入其指定帳戶,如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則於前一營業日匯入。
在本公司無指定匯款帳戶者,於生存金到期日前二個月寄發匯款同意書,到期日前7個工作天仍未同意採匯款方式者,則開立生存金受益人抬頭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寄予生存金受益人。
如遇退匯或支票寄送退回等原因,致當次「生存保險金」無法給付者,受益人自當次起,請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檢具相關文件逐次向本公司申領「生存保險金」。
本公司於保險契約滿期日到期日前一個月主動通知寄發申請書。
高齡、行動不便或有其他需求之保戶,可透由本公司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 0800-011-966 或網站信箱請求派員協助辦理申請各項給付事宜,本公司接獲訊息後將派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