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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保險人應填「國軍官兵辦理撫卹、保險給付申請表」檢附證明文件,如為作戰或因公負傷,應同時由原服務機關檢附作戰或因公負傷證明書,由要保機關送後備指揮部辦理身心障礙等級等鑑定。
2. 本公司接獲國防部發布之「傷亡(失蹤)人員通報令」,核發身心障礙給付至被保險人薪資帳戶,已退伍之人員匯入指定帳戶(應填「軍人保險匯款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資料卡」送本公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