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自112年2月15日起停止銷售「臺銀人壽對被保險人之通知義務批註條款」 發佈於: 2023-02-152023-02-15 作者: 832244 15 二月 配合「保險法」第116條修正條文於111年12月2日生效,適用於自實施日起至保險商品完成修正止,本公司近期保險商品將修正完成,故自112年2月15日起停止銷售「臺銀人壽對被保險人之通知義務批註條款」。 本公司112年2月9日起開始銷售「軍福… 配合「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人身保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