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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給付指定匯款同意書
給付理賠作業

保險給付指定匯款同意書
 

指定匯款帳戶同意書填寫須知
 

  1. 本同意書可使用於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及保險單紅利之指定匯款帳戶使用。
  2. 生存保險金及滿期保險金之申請人為受益人本人,保險單紅利之申請人為要保人本人。
  3. 要保人請於本同意書簽名。
  4. 生存金及滿期金受益人如為一人以上者,請提供全部受益人之帳戶作為匯款帳戶;另全部生存金及滿期金受益人均須檢附身分證影本並於本同意書上簽名。
  5. 若欲變更生存金或滿期金受益人時,請先辦理契約內容變更完成後,再辦理本項申請指定匯款帳戶同意書。
  6. 本同意書請於到期日前十五日寄回,以利本公司相關作業進行。

*如對於保險給付之相關業務可洽詢: 本公司10682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9號2樓。電話(02)2784-9151專分機2232至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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