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二、優惠內容:
(一)借款額度:每一要保人之保單借款可借金額內,最高借款金額新台幣10萬元。(申請時如為曾辦理本公司經濟弱勢保戶保單借款優惠利率專案者,需清償前一年度或之前已辦理之本專案餘額)
(二)借/還款期間:三年。
(三)借/還款期間優惠利率:2.16%,借/還款期間屆滿回復適用原保單借款利率。
三、申請人資格:(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一)身心障礙者。
(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三)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
(四)經濟困難者。
有雇主者: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而減少獎金等實質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者。
無雇主者:客戶表達自己無雇主(包括但不限於攤商、自營商、自由工作者等),但因營業收入下降或暫停營業導致經濟困難者。
四、適用保單: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且可得辦理保單借款之新台幣有效保單(投資型保單及外幣保單不適用)。
五、相關證明文件:
(一)身心障礙手冊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證明
(四)非自願性失業、無薪假、雇主實施減班休息或協商減薪等相關證明
(五)其他證明文件(包括里長或鄉、鎮公所證明)或說明